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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县赣湘合作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莲花县赣湘合作产业园标准化厂房项目一期工程已经莲发改投资字〔2022〕20 号文批准,招标人为莲花县赣莲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总投资约26276.19万元,本项目投资:22141.72万元。

其中设计费127万元,设备购置费364万元,建安工程费费用约21650.72万元。

 2、工程项目建设地址:莲花工业园区(寨里大道南侧);

 3、招标内容及范围: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总建筑面积为88708.79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为117118.23平方米,主要包括1-7#厂房等,另有室外给排水,电气,室外道路,停车位,景观,海绵城市,绿化及附属等工程。

设计范围:施工图全阶段设计(建筑、结构、基坑支护、挡土墙护坡、给排水、暖通、电梯工程、智能化、幕墙(如有)、电气各专业设计);支护工程设计;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包含图审、预评价、正式评价三个阶段的绿建咨询工作);土建安装及装饰设计;广场、道路、绿地、水面及主要景观施工图设计;海绵城市技术应用施工图设计;附属工程等。及后续技术服务等委托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其他内容(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的施工图设计及提供施工阶段配合服务。

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有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及招标人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其它项目,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并最终向招标人“交钥匙”。

4、质量等级:

设计质量标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等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养护工期)为 365 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 年9月1 日(设计工期:10个日历天提供可供图审的施工图)。

7、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二、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

1.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             

1.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两家单位联合,联合体中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1.5.2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2、人员要求

2.1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建筑工程,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2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3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

2.4其他人员:拟派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具有有效证书,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电子证书;

2.5本工程拟派的委托代理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注册建造师、本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施工单位关键技术岗位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材料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资料员)必须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和劳动合同;

2.6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应无在建工程。

3、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3.1拟派本项目的人员必须实行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3.2本项目执行赣建科设(2019)44号文,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开标时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 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提供真实、有效的可以充分证明备案成功的

 

网页截图,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3财务要求:近三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3.4.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4.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无被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4.4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围标串标、谋取中标、弄虚作假、项目转让、违法分包问题。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有意投标者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15日(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办理CA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30,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变更、答疑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六、其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上传到电子投标系统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等扫描件应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投标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格审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人:莲花县赣莲园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7225889

监督机构:莲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99-7221207 

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99-676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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